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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务阡陌| 被告人“倒打一耙”,公诉人如何讯问?
如果说单纯的诡辩不值得公诉人回应,那么这种诡辩加倒打一耙的做法,就绝对有回应的必要。需要说明一点,可能有人认为,被告人最后将矛头指向国家机关的那些话,公诉人和审判长应当及时制止。这一点我同意,但是在法庭上这根本实现不了——几秒钟的时间,你还没说完制止的话,人家已经说完了。真实的场面很可能是:审判长敲槌儿声、公诉人警告声,以及被告人的倒打一耙同时落话音。这种场面非常紧张,如果是在讯问阶段,公诉人一定要回应,否则显得太弱。 回应的思路,我以前说过,我能想到的或见到的,比较好的方式有三种。
思路一第一种是顺着被告人的逻辑进行归谬。这个案件的公诉人在法庭上运用的就是此种方法。
公诉人的这个临场回应很不错。不过我感觉有可能会有一点点危险,就是如果被告人足够豁得出去,他可能会借着公诉人的话往下说: 被告人没错,公诉人你说得太对了,他们就是都盼着有人偷,我只是做了他们想让我做的事情而已,你咋不把他们也抓起来涅!
思路二第二种思路,是彻底揭穿诡辩的思路。这种方式是我的一个公诉好友所热衷的,今天早上我让他也应对了一下。
还是我上次说过的,这种回应方式固然是极好的,只是在极短的时间内组织这么严密的逻辑,不仅需要水平,还需要性格。怪不得我这哥们儿总是各种上火、长针眼。 思路三第三种思路,是坚持公诉底线,把自己的逻辑再重申一遍。这是我习惯用的方式。
其实,这个被告人可以算“倒打一耙”界的极致,在实践中可能并不多见,应对起来倒也不怎么麻烦。但是,实践中有一种比较常见的辩解或辩护策略,在本质上也是“倒打一耙”,应对起来就难多了。我们以后慢慢探讨。
(未完待续)